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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經過有自行車穿越道跟行人穿越道的路口(如下圖) https://i.imgur.com/gQhlJ0H.jpg
我是從橋下那側往圖片下方這側過來 當時有一輛計程車壓在自行車穿越道上等行人通過 因為他壓在自行車道上,所以我只好往左切到行人穿越道 結果就在要經過他的車子時,他突然動了 然後我就被撞上了 但是我沒有倒車 當下有又左腳撐住 而是我自己輕輕放倒單車(為了保留撞擊方向) 對方一直說我逆向 騎在行人穿越道(俗稱的斑馬線) 但此處的行人穿越道和自行車穿越道都是雙向的 比較有爭議的,則是我為了閃它而繞道到行人穿越道上的行為 (我知道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車) 我知道法規有規定,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要跟行人保持三米以上距離 所以大部分汽機車都會在行人穿越道前停等 但遇到這種路口時,汽機車應該在自行車穿越道前停等,還是可以跟今天的對造一樣 壓在自行車穿越道上停等行人穿越道上的行人 警察到現場後,準備做筆錄 結果對方一直說我逆向、騎在行人穿越道上 我反駁沒有逆向問題 結果警察就生氣了 說「繼續吵,你們繼續吵」 後來才幫我們在現場做筆錄 然後警察又一直強調,誰對誰錯等收到罰單與否就知道了 我們的確是在行人穿越道上發生擦撞(我被撞) 但我會騎在行人穿越道上,是因為汽車壓住自行車穿越道上 難道有轉彎車壓在上面,我們就只能等它等行人通過嗎? 還是說自行車就要騎到一半,下來用牽的繞到行人穿越道上? 如果因此被開單,我自己覺得蠻無奈的(雖然最多只有600) 而且我前輪被撞歪,也花了千元換新 對方一直覺得他沒錯,不願意賠 而且也說他的保險桿掉漆,整片烤起來應該也要快5000 雖然圖片中看起來沒有,我也覺得沒有 但警察還是拍他覺得掉漆的地方(保險桿) https://i.imgur.com/DZWdfa7.jpg
因為警察不介入民事 現在雙方談不攏 就只能等沒有法律效力的初判表出來 另外我報警當下因為沒有倒地,沒有外傷 所以電話中說沒有受傷 但後來覺得有點扭挫傷 做筆錄時有跟警察說 對方就說「你沒有外傷,一開始也說沒有受傷,如果你時候去告我過失傷害的話,我就要 告你誣告」 我知道87%不會構成誣告啦 但真的覺得很累 明明是他自己起步前沒有再確認 就算今天真的認定我違規騎在行人穿越道上 也不是造成這次事故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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